五一長假取消 國人寄希望于“帶薪休假”
搜狐旅游訊 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草案)》和《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這標志著已經實行了九年的“五一”黃金周將于明年取消,清明、端午、中秋將成為新的法定假日。
消息傳來,“帶薪年假”成為上班族關注的焦點。
新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
11月9日,新的法定節假日調整草案正式面向社會公布并開始廣泛征求各界意見,草案規定:“五一”黃金周法定假日從過去的3天變為1天;“十一”黃金周法定假日保持不變;春節黃金周放假日期提前至除夕。
傳統節日:清明、端午、中秋三大傳統節日各放一天。
全年休假:按公示草案:雙休52天×2=104天一日假期元旦+中秋+端午+清明+五一=5天黃金周2×3天=6天共計115天。按以往制度:雙休52天×2=104天一日假期元旦1天黃金周3×3天=9天共計114天。
取消“十一”黃金周是大勢所趨
“這如果是道多項選擇題,我想大家會把黃金周和傳統節日都選上,但‘魚與熊掌不能兼得’。”蔡繼明說,法定假日總量和國民經濟發展息息相關,不可能隨意增加。“黃金周和傳統節日都放假,假日總量會大幅增加,我們的經濟水平還沒有相應的承受能力。”
蔡繼明說,新草案規定的全年放假總量為115天,雖然只比之前多出一天,但這意味著全國的生產活動也會受一天的限制。“根據國家各項權威統計,法定假日總量的增長空間已經非常有限了,只有經濟水平繼續提高才有可能增加。”蔡繼明還表示,法定假日多了,在企業中推行帶薪休假難度會相應增加,因為這兩個假日并不相互包含。
“我認為新的休假草案還只是一個過渡方案,黃金周的過于集中性注定了它必須改革,‘十一’黃金周取消也是大勢所趨。”蔡繼明告訴記者,最好的休假方式,就是法定假日和企業實行的帶薪休假能夠均勻分布。“要一步步來,放假方案每年都會調整,不是一成不變的。”
“帶薪年假”規定需要剛性約束
畢竟事關所有上班族利益,社會對此反應迅速。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某網新聞中心,在11月6日聯合開展的一項調查(共74379人參與)顯示,95.4%的人期待規定早日出臺。
很多人都注意到,早在16年前的1991年6月,國務院就曾經發過《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法第四十五條也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但由于具體規定一直沒有出臺,只有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實行了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大量的國有企業、民營企業、三資企業等從未實施。本次公眾調查顯示,73.0%的人從未休過年休假。正因如此,對于這次出臺的國務院相關規定,很多人期待它具有足夠的強制性。
本次調查顯示,79.4%的人認為這些規定還是太軟。“日后頒行的‘規定’中,最核心的應是確立剛性約束,即必須強制執行,而不是像征求意見稿這樣僅有一般性要求。現有國情下,執行受強制約束的行政規章都會大打折扣,遑論只作一般性要求。”有論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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