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中的停工留薪期
2007-01-18 14:55:06 來源:勞動法苑 中國鞋網 http://m.gdxystc.com/
咨詢問題:
你好?我想問一下我在工傷期間的工資應當怎么算?如果單位給的工資低于深圳最低工資標標準是否合法? 謝謝
咨詢答復:
你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職工應享受相應的停工留薪期,所謂停工留薪期是指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需要接受工傷醫療而暫停工作,由用人單位繼續發給原工資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間。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工傷醫療待遇繼續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中國鞋網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如發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煩請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謝謝!也歡迎各企業投稿,投稿請Email至:8888888888@qq.com
我要評論:(已有0條評論,共0人參與)
你好,請你先登錄或者注冊!!!
登錄
注冊
匿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