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國鞋反傾銷的評論
9月7日,《突尼斯周刊》(Tunis Hebdo)發表了對中國鞋遭歐盟反傾銷的評論,內容如下:
8月30日,歐洲委員會通過了對進口的中國和越南鞋類產品實施反傾銷的建議案。該建議案是根據2006年7月底,由歐盟貿易委員Peter Mandelson提出的有關反傾銷措施制定的,當時,大多數歐盟成員國持反對意見,該項措施沒有獲得批準。
根據歐洲委員會的上述決定,歐盟25個成員國必須在今年10月6日之前達成協議,用以取代即將到期的臨時反傾銷措施。作為歐盟輪值主席國的芬蘭,必須引導歐盟各成員國做出選擇。
針對歐洲委員會的上述決定,跨國鞋制造公司呼吁歐盟成員國反對貿易保護主義,這些公司在中國和越南投資設廠生產名牌鞋,并運往歐洲地區銷售。
在此之前,歐洲委員會根據長期調查證實中國和越南的制鞋廠商有傾銷行為,建議對來自中國和越南的皮面鞋分別征收16.5%和10%的反傾銷稅。此建議遭到了來自歐盟14個成員國的反對,尤其遭遇北歐主張自由貿易國家的強烈反對,然而南部歐洲,以意大利為代表的、持貿易保護態度的國家也牢騷滿腹,因此該項建議未被歐盟25個成員國所接受。由于主張自由貿易的國家占了上風,已臨時生效的反傾銷措施未能轉變為最終協議。
歐洲委員會認為,上述反傾銷措施僅涉及歐盟市場每年鞋銷售總量的11%,因此,反傾銷導致的鞋產品價格上漲,對消費者的影響是有限的。
歐洲FESI是經營名牌鞋類(如:Adidas、Nike、Puma、Reebok等)的大集團,該協會協會主席Horst Widmann對此的回應是:“我們希望9月份,歐盟成員國能夠拒絕這項貿易保護提議”。他強調,“大多數歐盟成員國都明白,歐洲不應該僅僅為了保護某一小部分生產廠家的利益而損害全球競爭氛圍和消費者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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