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牌鞋企涉嫌非法集資 出事后迅速消失
【網-品牌動態】時至年關,不少非法集資機構又將目光瞄向市民手中的資金。
近日,有媒體報道,山東天裕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天裕投資”)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查封,當事人被控制,而該公司背后則有濟南本土老牌鞋企——金蒂貝爾鞋業有限公司(下稱“金蒂貝爾”)的身影。
記者采訪了解到,天裕投資2014年曾進行宣傳,以高達15%左右的投資回報率吸引投資者,稱產品到期后會由金蒂貝爾進行回購。然而,當年底投資者就發現自己被騙,天裕投資當事人涉嫌非法集資被拘留,公司遭查封,金蒂貝爾也隨之消失。導報記者于15日找到這兩家公司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辦公地址,發現早已改頭換面。金蒂貝爾一家門店的工作人員表示,天裕投資與公司并無關系,但其也表示公司總部已經沒有固定辦公地。
“有不少非法集資案例,都是實體企業在遇困后,用來延續經營的一個渠道。企業主本來可能只想短期吸收資金補充缺口,結果發現公司的利潤根本抵不上集資成本,債務越來越多,最后要么跑路、要么被逮捕。”16日,長期從事民間資金拆借的孫強對導報記者表示,此類事件在全國各地并不鮮見,且發現越晚、風險越大、受到影響的投資者范圍也越廣。
值得關注的是,天裕投資2014年被查封后,辦公地變為一家名為三農資本濟南財富中心(下稱“濟南三農資本”)的機構,如今該機構也已“人去樓空”。記者調查發現,這家本部位于安徽的P2P平臺公司,剛于去年12月底發布了“暫停新業務”的公告,并傳出被查封的消息。這凸顯出近年來非法集資事件的高發態勢。
對此,西安交通大學經濟與金融學院教授周廣生表示,隨著非法集資花樣的不斷翻新、升級,特別是互聯網等技術打破地域限制,監管部門面臨不少困難,建議加強民間投資者的風險意識,進一步健全監管體制,加快明確監管方權責以及細則的落實,推進行業協會等社會機構的作用,防范系統性風險出現。
風險再現
緊鎖的大門、空蕩的房間、已被部分拆掉的公司牌子,天裕投資注冊的辦公地如同以往被查封的民間借貸公司一樣,留下的只是一個空殼。實際上,短短兩年時間,該辦公地已經“送走”了兩家從事民間資金業務的投資公司。
記者輾轉聯系到的一位投資者表示,自己2014年曾在天裕投資投入了數萬元,曾期望每年從中獲得15%的利息收益,然而不到一年時間,他就發現被騙了,公司也被查封。“本金利息都賠進去了。”
據悉,天裕投資成立于2014年初,其后開始推出投資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約在15%左右,且在年內就呈現逐步走高態勢。除了高收益外,產品介紹中顯示,募集資金主要用于購買濟南金蒂貝爾的債務,到期后該公司以高溢價回購,這給其產品加分不少。“金蒂貝爾是濟南的老企業了,以前逛商場的時候經常能看到,所以我也比較放心。”上述投資者說。
但就是這樣一家老牌鞋店,在天裕投資出事后,迅速消失在投資者眼中。記者在其工商注冊地——齊魯鞋城寫字樓2樓205室看到,該房間已經被另一家鞋企替代。隨后,記者又在齊魯鞋城中找到了一家金蒂貝爾的門店。從現場情況看,店面經營較為冷清,一名工作人員對記者稱,天裕投資與并無關系。不過,該工作人員也表示,公司總部已經拆散,且并不方便提供負責人的電話。另外,有受騙投資者表示,雖然兩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不同,但同姓李,是叔侄關系。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天裕投資案件目前已移交給槐蔭區相關公檢部門,但具體細節尚未公布,投資者傳出的受騙總金額達到2000萬元。值得關注的是,在天裕投資2014年底被查封后,2015年濟南三農資本就入駐了該辦公地,繼續從事高收益投資產品推介業務,而該公司也于近期“撤離”。
15日,記者在辦公現場看到,“三農資本濟南財富中心”的牌子已經被拆下,公司內部僅剩部分桌椅。據悉,三農資本是一家總部在安徽的P2P融資平臺,近年來擴張規模迅速,截至去年累計交易金額超22億元,注冊會員數達72萬人人。但去年12月23日,公司突然發布公告稱“暫停新業務”,24日公司再發一則公告稱,暫停新業務主因在于e租寶事件爆發使得平臺大量用戶操作贖回本金,公司將直面擠兌風波,并稱“堅決不跑路”。不過,有相關報道顯示,公司已被查封,警方介入調查。
“兩家公司剛開業時都挺熱鬧,經常看著人來人往,我也看過他們的宣傳冊,收益都在15%以上,挺動心的。現在想起來,有些心驚肉跳,還好沒買。”與上述兩家公司同一棟樓辦公的一名人士告訴記者。
上位法缺失
“經濟景氣度下滑,監管制度缺失,都是近年來非法集資案件高發的原因。”孫強對記者表示,由于競爭力下滑、債務負擔加劇、加上部分銀行抽貸,實體企業近兩年遭遇較大的資金困境,特別是一些傳統中小企業,本身利潤率就低,為了維持經營,一些企業主就把心思轉到了“非法集資”上。
采訪中,齊魯鞋城一家鞋企的經理王峰對記者表示,制鞋行業競爭愈發激烈,人工等成本又在持續增加,給企業帶來不小壓力。“僅鞋城就有近千家品牌,且以中低價鞋居多,門檻低、利潤非常薄,不乏企業退出的案例。”
實際上,從近兩年發生的非法集資案中,就可以看到很多實體企業的影子。不過,孫強表示,由于其吸收來的民間資金多為自用、且利率極高,實體企業很難承受其中之重。“一些企業本來是用來補充短期資金缺口,但后來發現債務成本增速遠比利潤快,缺口越來越大,只能拆東墻補西墻,越借越多,最終崩盤。”
同時孫強表示,一些企業結合目前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靠攏P2P平臺等熱門概念,跨省市設立網點,使得受騙投資者呈現幾何式增長。如天裕投資的投資者就對導報記者表示,公司在出事前曾試水P2P,但很快東窗事發,才沒有進一步擴大受害群體。
對此,周廣生表示,從目前的監管層面看,地方對于非法集資案過于依賴公安部門的介入,而如果沒有報案者,很多非法集資公司很難被查處。值得關注的是,在金融領域,國務院曾于2014年8月出臺《關于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的意見》,該文件確定了地方政府要承擔對部分金融活動的監管職責,要加強對民間借貸、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的引導和規范,防范和打擊金融欺詐、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行為。但由于對地方金融監管權的上位法缺位,使得地方在監管地方放貸機構和處置非法集資案件時積極性不高。
“另外,從現行的法規看,P2P等金融機構涉及的監管統籌方包括銀監會等多個部門,到了地方又由當地金融監管部門具體承擔實施,涉及職能部門繁多,建議監管權責盡快明晰,相關細則也應加快出臺,保證監管的有效性、及時性。”周廣生分析說。(應受訪者要求,文中“孫強”系化名)(網-最權威最專業的鞋業資訊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