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業品牌“傍名人”策略是否該“打”?

資料圖片。▓D文無關)
中國鞋網6月3日訊,如今很多企業、名人都意識到知識產權的重要性,搶注商標、為商標侵權打官司的事件屢見不鮮。據報道,由于沒有得到易建聯的許可,來自泉州的企業易建聯體育用品(中國)有限公司申請注冊的“易建聯YIJIANLIAN”商標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評委撤銷。隨后,這家公司在北京起訴商評委要求恢復商標案,易建聯作為第三人參與這起官司。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維持了商評委的決定。如今這類官司已司空見慣,止瀉藥“瀉停封”傍了偶像謝霆鋒;更年期綜合征治療藥“依能靜”傍上了美女伊能靜;江蘇宿遷古城酒業生產的“仇和”牌白酒,與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仇和”同名,一下子引爆了輿論;天津冒出了一種名叫“鍋得缸”的酒,并大做廣告。不少商標侵權案是由商標搶注引起的,搶注商標的背后是敏銳的商業嗅覺還是“傍名人”的惡作劇,值得商榷。
面對龐大的鞋業消費市場,各大為了爭奪市場蛋糕,紛紛致力于品牌的建設。有些企業為實現自身價格和價值的迅速攀升,不付出努力,尋求捷徑,打起了“傍名人”的主意!鞍恕,將名人明星的品牌用作企業的品牌名稱,也有將品牌與明星的名字諧音,這些品牌傍名人表面看來,搶人眼球,便于記憶、朗朗上口,能夠迅速切入市場,得到社會的廣泛認知,達到了眼前名人效益。復旦大學的顧曉鳴教授認為,“品牌最重要的作用是讓人知曉,這需要投入很多的宣傳費用。而套用明星的名字,就在無形中加深了人們對該品牌的印象,等于讓明星免費為這個品牌做廣告,因此可以節約很大一筆廣告費用!钡牵@種做法值得深思。一方面即使宣傳效應出去了,未必能夠讓消費者認同。本來耳熟能詳的名人,卻被用作商業品牌,讓人心里總歸有些不舒服。更何況,這些品牌雖然傍上了名人,但并未得到名人的許可或形象代言的支持。這種 “傍”法,無法讓品牌在消費者面前樹立正面的形象。另一方面,風險較大,“傍名人”有侵犯名人姓名使用權的嫌疑。如果當事人提出異議或直接上訴,商家的經營活動和品牌的聲譽必然會受到影響;況且,名人明星一旦出現其它事端,可能會給品牌造成直接的負面的影響。
品牌建設為產口銷售服務,產品是品牌的基礎。在競爭激烈的鞋業市場,一個不知名品牌的鞋企首先要有優質的產品才能吸引經銷商的興趣,才能得到消費者的信任。產品要有賣點也是企業能在市場上贏得更多關注的關鍵。在尋找賣點的時候需要進行市場調查,尋找市場的缺口,激發創意,再進行進一步分析,切不可盲目大量生產,可以進行試銷觀察市場反應情況再進行反饋,最后再決定是否成為企業產品的賣點。目前中小企業存在的問題就是產品質量良莠不齊,產品大量模仿品牌產品,沒有標志性產品是許多中小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所以,中小企的產品要想真正得到消費者的青睞,僅靠“傍名人”帶來的噱頭遠遠不夠,關鍵是要靠過硬的產品質量和優良的服務。否則,靠炒作帶來的轟動效應轉瞬即逝,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并沒有多大好處。
品牌建設是個長遠的過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任何一個知名品牌的誕生都需要文化積淀和精耕細作的打理。然則如今傍名牌的鞋業品牌想一舉成名不在少數,科比、喬丹、姚明、易建聯,阿森納等明星都成為鞋業品牌的商標,然而這些品牌仍未成為強勢的品牌。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的鞋業品牌格局已進入高品牌認知時代,消費者對品牌的消費也更加理性。倘若傍名牌的企業若沒有全方位精心打造,只關注搶注的商標眼球效益,不注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即使打贏侵權官司,保護了知識產權,新的品牌不是成為街頭巷尾的笑談也很難成功。(轉載請注明來源中國鞋網,違者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