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鞋有問題不一定能給更換
中國鞋網11月03日訊,10月9日,臨沂市平邑縣的黃女士在縣城某一商場購買了一雙打五折的皮鞋,剛穿了不到半個月皮鞋就出現了斷根,當她拿著購鞋小票和鞋子找到銷售商更換時,經營商告知她處理皮鞋不退換。黃女士認為皮鞋還在三包期間內,所以出現問題就應當無償退換。可經營商說此皮鞋是處理產品不負責三包,他們在醒目位置已經注明了是打折處理部分存貨,認為已經盡到了告知的義務。讓張女士看看購鞋小票上是否注明是處理產品,如果注明了就不屬于更換范圍。黃女士一看小票上顯示著是處理品,雖然黃女士一口咬定沒有仔細看,可證據確鑿,難以更換皮鞋。
11月2日,消費者來到平邑縣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消協工作人員了解事情原委后做了如下解釋:“處理品一般是有缺陷或瑕疵,質量相對較差一點、對人體無害、還有使用價值的商品。經營商明示后可不承擔三包責任”。平邑縣消費者協會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打折”或“處理”商品時,應對商品質量進行仔細查看,當注明“處理”商品時,要把情況問清楚,最重要的是查看購物小票上是否標有“處理”字樣,以免出現黃女士那種情況難以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