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臺規定:少數民族傳統節日放假兩天
【中國鞋網】昨日,記者從省民族事務委員會了解到,經前期多方研究論證,《云南省少數民族傳統節日放假規定》已進入公示階段,面向社會征集市民意見,云南省25個少數民族有望在主要民族傳統節日放假兩天。
《規定》指出,少數民族公民放假的傳統節日如適逢星期六、星期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應補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用人單位的少數民族職工,按照《規定》享受本民族的主要傳統節假日。少數民族職工在節假日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享受本民族的主要傳統節假日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等規定,安排補休或者給予職工節假日加班工資。
據省民委政策法規處曹先生解釋,目前公示的《規定》主要針對云南省25個少數民族,對少數民族的主要傳統節日放假兩天,習慣過兩個主要傳統節日的,每個節日放假1天,其他在云南的少數民族也可享受假期,可依本民族節日向單位提出放假申請。目前該《規定》還在公示階段,日后該規定是否還將做出修改還是個未知數。不過他透露:“幾乎沒人反對少數民族放假”,自公示以來,有很多市民打來電話發表意見,但絕大多數支持該《規定》,有的甚至還想再多放一到兩天假。
在公示階段內,市民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和信函等形式向云南省民族事務委員會政策法規處反映。電話:0871-5354201。傳真:0871-5330370。地址:昆明市環城西路170號云南民族大廈8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