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傷新政策:供養撫恤金可一次性計發
除了“老工傷”納入保障范圍,廣州新出臺的工傷新政策還降低繳費、提高了待遇,讓參保單位和個人感受實實在在的好處。昨天,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崔仁泉詳細解讀《廣州市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簡稱《規定》)。據介紹,新規首次允許一次性計發供養親屬撫恤金,計發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
每人每月最高少繳24元
崔仁泉表示,《規定》沒有使用國家設定最高為2.0%的上限比例,且剔除了1.2%這一費率檔次,從而降低了部分行業的繳費率。如建筑業、鐵路運輸、道路(陸地)運輸等行業,由原來的1.5%降低為1.0%;水上捕撈(漁業、漁服務業等)、農、林、牧服務業、市政工程、地質勘查等行業,由原來的1.2%降低為1.0%.降低幅度最大的為繳費工資總額的0.5%,最少的為繳費工資總額的0.2%,用人單位平均每人每月可少繳費6-10元。
同時,《規定》也對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度作了安排,工傷預防工作做得好、工傷發生率低的用人單位,就可以在原行業繳費率的基礎上降低繳費率。降低幅度最大的為工資總額的0.3%,最少的為0.05%,用人單位每人每月可少繳費1.5-9元。
崔仁泉說,部分行業通過《規定》降低行業繳費率及浮動費率制度,用人單位每人每月可少繳工傷保險費7.5-24元。新繳費率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
供養撫恤金改由基金支付
“《規定》還明確,允許一次性計發供養親屬撫恤金,并按從優原則規定了計發年限,最低不少于10年!贝奕嗜忉專潜臼谐擎偝W艏墓ね雎毠,其供養親屬書面申請要求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的標準一次性計發,并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另外,由已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負責的供養親屬撫恤金,改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規定》還從多方面提高了待遇水平。例如,提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由原來的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8個月調整為60個月;增設醫療護理費,對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準計發;增設在職傷殘補助金,因工傷殘造成職工本人工資降低時,由所在單位發給在職傷殘補助金;等等。
據了解,截至3月底,全市工傷保險參保人數達299.74萬人,其中農民工171.59萬人,是社保五險中參保人數最多的險種,基金結余幾個億。下一步,勞動保障部門將出臺措施,把桑拿工等服務業中的工傷高危人員強制納入保障范圍。
■新政亮點
●補繳欠費后可補支待遇。參保單位在3個月內為全體欠繳職工辦理補繳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支工傷職工的有關工傷保險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與原單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后,其所在單位依法破產、關閉時,辦理退休手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并明確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兩者之間的差額部分。
●本市城鎮常住戶籍的工傷職工重新就業并參加工傷保險,傷(。┣榧又睾蟊辉u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享受傷殘津貼待遇。
●在對復雜的傷病職工進行工傷認定時,必須先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傷情與病情的關聯性進行技術性鑒定。
●明確傷情危重、因工死亡職工善后處理待遇標準和支付期限,這對從速妥善處理疑難、重大傷亡事故意義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