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鞋類品牌再度慘遭奸商克隆
繼去年大潤發超市因銷售假冒PUMA運動鞋被判賠償10萬元后,樂購莘莊店也因銷售兩款假冒PUMA運動鞋,被生產商告上法庭。昨天,市一中院一審判決上海莘莊樂購生活購物公司停止侵權、登報聲明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22萬元。
德國魯道夫·達斯勒體育用品公司是PUMA商標持有者,在我國也注冊了該商標。2006年底,該公司發現上海幾家大型超市銷售標有美洲豹圖形的運動鞋。同年12月22日,該公司在樂購莘莊店以79元價格購得涉嫌侵權的運動鞋一雙,隨后向法院起訴該店。案件審理期間,該公司又從樂購莘莊店買到另一款印有近似PUMA圖形的運動鞋。
法院審理后認為,“PUMA”品牌及其圖形商標具有國際知名度,涉訟的兩款運動鞋不是PUMA品牌,卻標有與其近似的圖案,且價格遠低于PUMA運動鞋,樂購莘莊店在銷售侵權商品時主觀上具有過錯。
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