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制度已沒有退路
隨著節假日調整方案落實,明年開始,五一黃金周將退出歷史舞臺。對此,市場反應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據報道,近期各地春節旅游報價順勢走高,且漲幅偏大;另一方面,公眾出游的熱情絲毫不減,且更為積極。
雖說現在尚不必急著下結論,不過按目前的趨勢,黃金周效應恐難短期內得到緩解。由此,不得不對即將施行的休假制度再行反思。
說起來,旅行社敢于漲價,原因不外乎其對當前國內公眾旅游需求抱有樂觀態度,這種預期并非沒有理由。黃金周背后,是公眾旅游需求作為支撐。經濟發展必然帶動旅游業走旺,這在很多國家和地區早有先例。比如日本以及我國的臺灣、香港等地,當年隨著經濟起飛,赴海外的旅行團往往是歐美國家的街頭一景。中國內地現在也是這樣一種情況。因此,五一黃金周取消,春節長假行情看漲,也在情理之中。
這也說明,調整或取消黃金周,不能以減少假期或堵住公民旅游通道為代價,而需要另行作出制度安排:新放假方案一方面取消了五一黃金周,另一方面不僅增加了節假日天數,也規定了帶薪休假制度。但是,取消五一黃金周容易,推行帶薪休假卻難。所以,新休假制度草案征求意見之時,許多原本贊成取消黃金周的,這時候轉而持反對意見。這并非公眾喜歡黃金周,而是擔心失去的(假期)不會再來,而要來的(帶薪休假)卻難以落地。從這個角度來看,春節游行情看漲,也可說是旅行社和公眾對帶薪休假制度的推行并不樂觀的一個結果。
換言之,取消五一黃金周后,如果公眾沒有更多的休假選擇余地,其他黃金周的壓力只會不降反升。帶薪休假制度能否順利推行,已經成為節假日調整新政成敗的關鍵。
恰恰就在這里,目前帶薪休假的制度弊端暴露無遺。具體來說,原則通過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草案)》規定了職工享有帶薪年休假的天數等細則,彌補了《勞動法》第四十五條長期沒有“具體辦法”的缺憾,但依舊沒有解決一個“執行力”的問題。比如,草案第五條規定“其他單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勞動法律、法規予以處罰”,這等于把球又踢了回去,怎么處罰、處罰的力度多大,都很成問題。還有,“其他單位”往往漠視勞動法規,已是當下比較嚴重的社會現象。這就使得蒙在帶薪休假頭上的那團陰影,依舊無法散去。
現在有必要正視帶薪休假制度踩空的可能性。為今之計,應進一步提高帶薪休假的可執行性和強制性。特別是在春節長假驟然“增壓”之時,有關方面更要意識到:推行帶薪休假制度,已經沒有退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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