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鞋類產品出口量減價漲
2007-02-09 10:58:39 來源:中國鞋網 中國鞋網 http://m.gdxystc.com/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鞋類生產和出口國。近幾年,中國鞋類產品以其款式新穎、物美價廉的特點,吸引了大量的國外消費者,出口規模逐年擴大。據青島海關統計,2006年,山東口岸共出口鞋類產品1.5億雙,比2005年下降1.7%;價值10.5億美元,增長11.7%;出口均價6.9美元/雙,上漲13.7%。
2006年,山東口岸一般貿易出口鞋類1.6億美元,增長19.3%,保持快速增長;加工貿易出口8.8億美元,增長10.4%,占出口總值的84.4%。2006年,山東口岸鞋類出口主要呈現如下特點:
1.受反傾銷影響,2006年第四季度鞋類出口增速明顯回落。自2006年10月7日起,歐盟對我國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受此影響,2006年第四季度山東口岸鞋類出口規模、出口增速均有所回落。
2.美國是最大的出口市場,但對韓國、日本出口增長乏力。2006年,山東口岸對美國市場出口鞋類4億美元,增長12.3%,占出口總值的37.8%;對韓國、日本市場分別出口1.3億美元、1.2億美元,分別增長3.1%和7%;對歐盟出口2.7億美元,增長17.9%。
3.皮面鞋出口增速顯著回落,出口均價快速上漲。受歐盟對我國皮面鞋征收反傾銷稅的影響,山東口岸皮面鞋出口增速顯著回落。2006年,出口皮面鞋3.7億美元,增長18%。其中,第四季度僅出口1億美元,小幅增長4.1%,較前3季度的24.1%的增速大幅回落了20個百分點。同時,皮面鞋出口均價快速提升,第四季度出口均價為12.3美元/雙,較2005年同期上漲17%,較前三季度均價上漲5.9%。以橡膠或塑料為底,紡織材料為面的鞋出口增長緩慢,出口4.8億美元,增長4.6%,占鞋類出口總值的45.5%。
較低的勞動力成本使我國鞋類產品具有明顯的制造成本優勢,在國際市場上對一些傳統鞋類生產國形成有力競爭,導致各國頻繁采用貿易保護措施限制中國鞋類產品進口,我國鞋類出口面臨諸多困難。
1.反傾銷是制約我國鞋類出口的首要因素。歐盟對我國鞋類采取限制措施最為苛刻:2005年2月,歐盟宣布對我國鞋類實施“事先進口許可監控措施”;2005年6月、7月,對我國產的兩個稅號的勞保鞋實施反傾銷調查;2006年1月,作出拒絕給予中國13家鞋類企業“市場經濟地位”的決定,認為中國“低于成本”的皮鞋損害了歐盟制鞋商的利益;自2006年4月7日起,執行對中國進口皮鞋加征臨時反傾銷稅的過渡方案,稅率從4月起的5個月內從4.8%逐步增至19.4%;2006年10月5日,歐盟理事會批準對中國產皮鞋征收正式反傾銷稅的方案:自10月7日起,分別對中國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同時,巴基斯坦、秘魯、委內瑞拉、加拿大等國也相繼對我國鞋類產品采取了反傾銷措施。反傾銷已經對我國鞋類出口產生了負面影響。
2.鞋類出口還面臨苛刻的技術壁壘。輸歐的勞保鞋等需要取得歐盟CE安全認證標志,制鞋用皮的PCP殘留量要進行嚴格測定,甚至對發泡劑的含量都有嚴格限量。
3.粗放經營、產品結構不合理,嚴重影響了我國鞋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我國鞋類生產中,大量企業采取代工貼牌方式,缺乏自主品牌,銷售渠道單一,從而形成鞋類產品出口以低端產品為主,主要采取“數量規模型”的出口方式,價格成為最主要的競爭手段。近2年,受人民幣升值、勞動力成本上漲、原材料漲價等綜合因素影響,我國鞋類產品成本優勢被大大削弱,國際競爭力明顯減弱。
業內人士建議,制鞋企業應加快實施技術立企、品牌強企的戰略,提高我國鞋類的綜合競爭力;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形成多元化出口格局,降低由于出口市場集中帶來的風險;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協調、組織職能,規范鞋類出口企業的行為,引導更多企業積極運用法律手段,形成合力,應對進口國(地區)的反傾銷。
2006年,山東口岸一般貿易出口鞋類1.6億美元,增長19.3%,保持快速增長;加工貿易出口8.8億美元,增長10.4%,占出口總值的84.4%。2006年,山東口岸鞋類出口主要呈現如下特點:
1.受反傾銷影響,2006年第四季度鞋類出口增速明顯回落。自2006年10月7日起,歐盟對我國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受此影響,2006年第四季度山東口岸鞋類出口規模、出口增速均有所回落。
2.美國是最大的出口市場,但對韓國、日本出口增長乏力。2006年,山東口岸對美國市場出口鞋類4億美元,增長12.3%,占出口總值的37.8%;對韓國、日本市場分別出口1.3億美元、1.2億美元,分別增長3.1%和7%;對歐盟出口2.7億美元,增長17.9%。
3.皮面鞋出口增速顯著回落,出口均價快速上漲。受歐盟對我國皮面鞋征收反傾銷稅的影響,山東口岸皮面鞋出口增速顯著回落。2006年,出口皮面鞋3.7億美元,增長18%。其中,第四季度僅出口1億美元,小幅增長4.1%,較前3季度的24.1%的增速大幅回落了20個百分點。同時,皮面鞋出口均價快速提升,第四季度出口均價為12.3美元/雙,較2005年同期上漲17%,較前三季度均價上漲5.9%。以橡膠或塑料為底,紡織材料為面的鞋出口增長緩慢,出口4.8億美元,增長4.6%,占鞋類出口總值的45.5%。
較低的勞動力成本使我國鞋類產品具有明顯的制造成本優勢,在國際市場上對一些傳統鞋類生產國形成有力競爭,導致各國頻繁采用貿易保護措施限制中國鞋類產品進口,我國鞋類出口面臨諸多困難。
1.反傾銷是制約我國鞋類出口的首要因素。歐盟對我國鞋類采取限制措施最為苛刻:2005年2月,歐盟宣布對我國鞋類實施“事先進口許可監控措施”;2005年6月、7月,對我國產的兩個稅號的勞保鞋實施反傾銷調查;2006年1月,作出拒絕給予中國13家鞋類企業“市場經濟地位”的決定,認為中國“低于成本”的皮鞋損害了歐盟制鞋商的利益;自2006年4月7日起,執行對中國進口皮鞋加征臨時反傾銷稅的過渡方案,稅率從4月起的5個月內從4.8%逐步增至19.4%;2006年10月5日,歐盟理事會批準對中國產皮鞋征收正式反傾銷稅的方案:自10月7日起,分別對中國皮鞋征收16.5%的反傾銷稅。同時,巴基斯坦、秘魯、委內瑞拉、加拿大等國也相繼對我國鞋類產品采取了反傾銷措施。反傾銷已經對我國鞋類出口產生了負面影響。
2.鞋類出口還面臨苛刻的技術壁壘。輸歐的勞保鞋等需要取得歐盟CE安全認證標志,制鞋用皮的PCP殘留量要進行嚴格測定,甚至對發泡劑的含量都有嚴格限量。
3.粗放經營、產品結構不合理,嚴重影響了我國鞋類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我國鞋類生產中,大量企業采取代工貼牌方式,缺乏自主品牌,銷售渠道單一,從而形成鞋類產品出口以低端產品為主,主要采取“數量規模型”的出口方式,價格成為最主要的競爭手段。近2年,受人民幣升值、勞動力成本上漲、原材料漲價等綜合因素影響,我國鞋類產品成本優勢被大大削弱,國際競爭力明顯減弱。
業內人士建議,制鞋企業應加快實施技術立企、品牌強企的戰略,提高我國鞋類的綜合競爭力;加大市場開拓力度,形成多元化出口格局,降低由于出口市場集中帶來的風險;積極發揮行業協會的協調、組織職能,規范鞋類出口企業的行為,引導更多企業積極運用法律手段,形成合力,應對進口國(地區)的反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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