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中國遭遇的反傾銷
對外貿易快速增長,針對我國的反傾銷調查也開始增多,自1997年到2005年,我國共對進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40起,保障措施1起,每年涉及的貿易額達到400億美元左右。 據統計資料顯示,我國遭受的貿易摩擦數量位居全世界之首。僅去年國外對我國發起貿易救濟調查達91起,其中反傾銷立案調查51起。保障措施立案調查5起。涉案產品位于前三位的是紡織品、輕工業和化學工業。占涉案產品83%。去年,歐盟和美國對我國紡織品設限。今年6月,日本一項專門針對農產品的新規定將正式實施,這項被稱為《肯定列表制度》,這項規定將嚴重影響我國農產品對日本的出口。
幾起反傾銷:
2004年5月21日美國商務部昨天宣布了對中國彩電的反傾銷征稅令。5月14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中國彩電在美傾銷成立。
2005年9月歐盟已經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化纖紡織品征收為期5年的最高達56.2%的反傾銷關稅。 另外,歐盟對45家指定的中國公司實行稅收優惠,最低稅率為14.1%。歐盟委員會今年6月決定對該類產品征收高達85.3%的臨時反傾銷稅。
2006年3月,歐洲家具制造商正準備提交一份反傾銷申請,指責中國一直以低于國內的價格在歐洲銷售軟墊沙發和其他類型的座椅。
2006年3月23日晚,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批準對中國和越南產皮鞋加征進口關稅,歐盟認定兩國的皮鞋以不合法的低價在歐盟市場銷售。歐盟理事會10月5日在盧森堡舉行的會議上投票表決,批準對中國和越南產皮鞋征收正式反傾銷稅的方案。根據該方案,歐盟從10月7日起分別對兩國皮鞋征收16.5%和10%的反傾銷稅,為期兩年。而目前不包括在臨時性反傾銷稅征稅范圍內童鞋,將納入正式反傾銷稅征稅范圍。
小資料:反傾銷
一國的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進入另一國市場而使得另一國國內有競爭能力的產業受到損害的行為即為傾銷。
其構成要件:
1.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或公平價值的價格銷售;
2.這種低價銷售的行為給進口國產業造成損害,包括實質性損害、實質性威脅和實質性阻礙;
3.損害是由低價銷售造成的,二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傾銷通常具有以下若干特征:
第一,傾銷是一種人為的低價銷售措施。它是由出口商根據不同的市場,以低于有關商品在出口國的市場價格對同一商品進行差價銷售。
第二,傾銷的動機和目的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為了銷售過剩產品,有的是為了爭奪國外市場,擴大出口,但只要對進口國某一工業的建立和發展造成實質性損害或實質性威脅或實質性阻礙,就會招致反傾銷措施的懲罰。
第三,傾銷是一種不公平競爭行為。在政府獎勵出口的政策下,生產者為獲得政府出口補貼,往往以低廉價格銷售產品;同時,生產者將產品以傾銷的價格在國外市場銷售,從而獲得在另一國市場的競爭優勢并進而消滅競爭對手,再提高價格以獲取壟斷高額利潤。
第四,傾銷的結果往往給進口方的經濟或生產者的利益造成損害,特別是掠奪性傾銷擾亂了進口方的市場經濟秩序,給進口方經濟帶來毀滅性打擊。
為了制止傾銷而采取反傾銷措施應該說是合理的,但如果反傾銷措施的實施超過了其合理范圍或合理程度,反傾銷措施也會成為一種貿易保護主義措施,從而對國際貿易的擴展造成阻礙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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